调味品FDA认证

调味品FDA认证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 子部分A-一般规定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3 定义。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 子部分B-特定标准化食品调味品和调味品的要求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15 法国敷料。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40 蛋黄酱。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50 沙拉酱。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5 香草精。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6 浓缩香草精。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7 香草调味料。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8 浓缩香草调味料。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9 香草粉。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80 香草-香草醛提取物。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81 香草-香草醛调味料。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82 香草-香兰素粉。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 子部分A-一般规定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3 定义。

就本部分而言:
(a) 术语香草豆是指香草(Vanilla planifolia Andrews)和香草(Vanilla tahitensis Moore)的适当腌制和干燥的水果荚。
(b) 香草豆的单位重量是指含有不超过25%水分的香草豆,13.35盎司这种豆类;而且,对于含有超过25%水分的香草豆,这意味着这种豆的重量相当于无水香草豆固体含量相当于13.35盎司含有25%水分的香草豆。 (例如,含有33.25%水分的一个单位重量的香草豆可达15盎司。)香草豆的水分含量是通过“官方分析化学家协会的官方分析方法”(第13版)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的。 (1980),7.004和7.005部分,其通过引用并入,除了使用的甲苯与20体积%的苯混合并且总蒸馏时间为4小时。为了制备用于分析的样品,将豆荚切成大约1/4英寸的最长尺寸的片,小心地避免水分变化。
(c) 术语“香草成分单位”是指从本节(b)段所定义的一个单位重量的香草豆中提取的总的可溶性和有气味的原则,其中乙醇的含量按体积计算。 不低于35%。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 子部分B-特定标准化食品调味品和调味品的要求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15 法国敷料。

(a)说明。法式调味品是可分离的液体食品或由植物油和本节(b)中规定的一种或两种酸化成分制备的乳化粘性流体食品。也可以使用本节(c)中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成分。所用的植物油可含有本节(c)(11)中规定的任选的结晶抑制剂。制作食物的所有成分应安全和合适。法国调味品含有不低于35%重量的植物油。法式调料可以混合并包装在大气中,其中空气全部或部分地被二氧化碳或氮气替换。

(b)酸化成分。(1)任何醋或用水稀释的醋,或任何醋或稀醋与本节(c)(9)所述的任选酸化成分混合。就本款而言,任何两种或更多种醋的混合物都被认为是醋。

(2)任何适当形式的柠檬汁和/或酸橙汁,可用水稀释。

(c)其他任选成分。也可使用以下任选成分:

(1)盐。

(2)营养碳水化合物甜味剂。

(3)香料和/或天然香料。

(4)谷氨酸钠。

(5)番茄酱,番茄酱,番茄酱,雪利酒。

(6)鸡蛋和鸡蛋成分。

(7)颜色添加剂,赋予传统预期的颜色。

(8)可加入碳酸钙或六偏磷酸钠的稳定剂和增稠剂。二辛基磺基琥珀酸钠可根据本章§172.810加入。

(9)柠檬酸和/或苹果酸,其量不大于醋或稀醋的酸重量的25%,以乙酸计算。

(10)螯合剂,包括但不限于EDTA二钠钙(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和/或EDTA二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用于保持颜色和/或风味。

(11)结晶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氧化系列,卵磷脂或脂肪酸的聚甘油酯。

(d)命名法。食物的名称是“法式调料”。

(e)标签声明。食品中使用的每种成分应按本章第101和130部分适用部分的要求在标签上声明。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40 蛋黄酱。

(a)说明。蛋黄酱是由植物油,本节(b)中规定的一种或两种酸化成分制备的乳化半固体食品,以及本段(c)中规定的一种或多种含蛋黄成分。部分。也可以使用本节(d)中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成分。所用的植物油可含有本节(d)(7)中规定的任选的结晶抑制剂。制作食物的所有成分应安全和合适。蛋黄酱含有不低于65%重量的植物油。蛋黄酱可以混合并包装在其中空气被二氧化碳或氮气全部或部分替换的气氛中。

(b)酸化成分。(1)任何醋或用水稀释至酸性的任何醋,如醋酸计算不小于2,1 / 2 段规定(重量),或任何这样的醋或稀释的醋与任选的酸化成分混合百分比( d)本节(6)。就本款而言,任何两种或更多种醋的混合物都被认为是醋。

(2)柠檬汁和/或石灰汁以任何适当的形式,其可以用水稀释到的酸度,计算为柠檬酸,不小于2 1 / 2 的重量百分比。

(c)含蛋黄的成分。液体蛋黄,冷冻蛋黄,干蛋黄,液体全蛋,冷冻全蛋,干全蛋,或本段所列的任何一种或多种上述成分,液体蛋清或冷冻蛋清。

(d)其他任选成分。也可使用以下任选成分:

(1)盐。

(2)营养碳水化合物甜味剂。

(3)任何香料(藏红花或姜黄除外)或天然调味料,只要它不会给蛋黄酱赋予模拟蛋黄赋予的颜色的颜色。

(4)谷氨酸钠。

(5)螯合剂,包括但不限于EDTA二钠钙(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和/或EDTA二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用于保持颜色和/或风味。

(6)柠檬酸和/或苹果酸,其量不大于醋或稀醋的酸重量的25%,以乙酸计算。

(7)结晶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羟基硬脂精,卵磷脂或脂肪酸的聚甘油酯。

(e)命名法。食物的名称是“蛋黄酱”。

(f)标签声明。食品中使用的每种成分应按本章第101和130部分适用部分的要求在标签上声明。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50 沙拉酱。

(a)说明。沙拉酱是由植物油制备的乳化半固体食品,本节(b)中规定的一种或两种酸化成分,一种或多种本文(c)段规定的含蛋黄成分部分,和按本节(e)段规定制备的淀粉糊。也可以使用本节(e)段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所用的植物油可含有本节(e)(8)中规定的任选的结晶抑制剂。制作食物的所有成分应安全和合适。沙拉酱含有不低于30%重量的植物油,含蛋黄成分的含量不低于蛋黄固体含量相当于液体蛋黄重量的4%。

(b)酸化成分。(1)任何醋或用水稀释的醋,或任何此类醋或稀醋与本节(e)(6)所述的任选酸化成分混合。就本款而言,任何两种或更多种醋的混合物都被认为是醋。

(2)任何适当形式的柠檬汁和/或酸橙汁,可用水稀释。

(c)含蛋黄的成分。液体蛋黄,冷冻蛋黄,干蛋黄,液体全蛋,冷冻全蛋,干全蛋,或本段所列的任何一种或多种上述成分,液体蛋清或冷冻蛋清。

(d)淀粉糊。它可以由食用淀粉,食用淀粉改性的木薯粉,小麦粉,黑麦粉或这些中的任何两种或更多种制备。可以在糊剂的制备中加入水。

(e)其他任选成分。也可使用以下任选成分:

(1)盐。

(2)营养碳水化合物甜味剂。

(3)任何香料(藏红花或姜黄除外)或天然调味料,只要它不会给沙拉酱赋予模拟蛋黄赋予的颜色的颜色。

(4)谷氨酸钠。

(5)稳定剂和增稠剂。二辛基磺基琥珀酸钠可根据本章§172.810加入。

(6)柠檬酸和/或苹果酸的用量不大于以醋计算的醋或稀醋的酸重量的25%。

(7)螯合剂,包括但不限于EDTA二钠钙(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和/或EDTA二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用于保持颜色和/或风味。

(8)结晶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羟基硬脂精,卵磷脂或脂肪酸的聚甘油酯。

(f)命名法。食物的名称是“沙拉酱”。

(g)标签声明。食品中使用的每种成分应按本章第101和130部分适用部分的要求在标签上声明。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5 香草精。

(a)香草提取物是在水溶性乙醇中的溶液和可从香草豆中提取的有气味的原则。在香草提取物中,乙醇含量不低于35%(体积),§169.3(c)中定义的香草成分含量不低于每加仑一个单位。香草成分可以直接从香草豆中提取,或者可以以浓缩的香草提取物或浓缩的香草香料或香草香料的形式加入,浓缩成称为香草油树脂的半固体形式。香草提取物可含有一种或多种下列任选成分:

(1)甘油。

(2)丙二醇。

(3)糖(包括转化糖)。

(4)葡萄糖。

(5)玉米糖浆(包括干玉米糖浆)。

(b)(1)食物的指定名称是“香草精”或“香草精”。

(2)当香草提取物全部或部分通过稀释香草油树脂,浓缩香草精或浓缩香草调味料制成时,标签应标明“由___制造”或“部分由___制造”,在适当的情况下,用“香草油树脂”,“浓缩的香草提取物”或“浓缩的香草调味剂”填写空白名称。如果该物品含有两个或更多单位的香草成分,则食品名称应包括“_-折叠”,空白填写整数(忽略分数),表示每加仑香草成分的单位数这篇文章。

(3)凡标签上出现的食物名称如此明显,以致于在购买习惯条件下容易看见,则本条(b)(2)段所规定的标签须在该名称之前或之后立即显眼,没有介入书面,印刷或图形问题。

(c)标签声明。食品中使用的每种成分应按本章第101和130部分适用部分的要求在标签上声明。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6 浓缩香草精。

(a)浓缩香草提取物符合同一性的定义和标准,并受§169.175规定的香草提取物成分标签声明的要求,但浓缩除去部分溶剂,每加仑含有两种或更多单位的香草成分,如§169.3(c)中所定义。乙醇的含量不低于35%(体积)。

(b)食品的指定名称是“浓缩香草提取物_折叠”或“_倍浓缩香草提取物”,空白填写表示每个香草成分单位数的整数(无论分数)加仑的文章。(例如,“浓缩香草精2倍”。)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7 香草调味料。

(a)香草调味剂符合标识的定义和标准,并受§169.175对香草提取物处方成分的标签声明的任何要求,但其乙醇含量小于35%(体积)除外。

(b)食物的指定名称是“香草调味料”。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8 浓缩香草调味料。

(a)浓缩香草调味剂符合标识的定义和标准,并且受到§169.177规定的香草调味品成分标签声明的任何要求,但浓缩除去部分溶剂,每加仑含有两种或更多单位的香草成分,如§169.3(c)中所定义。

(b)食物的指定名称是“浓缩香草调味_折叠”或“_倍浓缩香草调味品”,空白填写表示每个香草成分单位数的整数(忽略分数)加仑的文章。(例如,“浓缩香草调味料3倍”。)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79 香草粉。

(a)香草粉是磨碎的香草豆或香草油树脂或两者的混合物,含有一种或多种下列任选的混合成分:

(1)糖。

(2)葡萄糖。

(3)乳糖。

(4)食用淀粉(包括本章§172.892中规定的淀粉改性食品)。

(5)干玉米糖浆。

(6)阿拉伯树胶。

香草粉可含有本节(b)中规定的两种或多种抗结块成分中的一种或任何混合物,但任何此类成分或混合物的总重量不超过成品香草粉重量的2%。 。香草粉含有每8磅不少于一个单位的香草成分,如§169.3(c)中所定义。

(b)本节(a)段提到的抗结块成分是:

(1)硅酸铝钙。

(2)硅酸钙。

(3)硬脂酸钙。

(4)硅酸镁。

(5)磷酸三钙。

(c)(1)食物的指定名称是“香草粉_折叠”或“_折香草粉”,但如果糖是可选的混合成分,则“糖”一词可代替“粉末”。名称中的空白填写整数(忽略分数),表示每8磅物品的香草成分单位数。但是,如果物品的强度小于2倍,则名称中省略术语“_-折叠”。

(2)香草粉的标签应具有本节(a)和(b)中规定的任何可选成分的通用名称,除非使用替代名称“香草糖”进行指定。食物不需要将糖命名为可选成分。

(3)凡标签上出现的食物名称如此明显,以致于在购买习惯条件下容易看到,则本条(c)(2)段所要求的标签须在该名称之前或之后立即显眼,没有介入书面,印刷或图形问题。

(d)标签声明。食品中使用的每种成分应按本章第101和130部分适用部分的要求在标签上声明。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80 香草-香草醛提取物。

(a)香草 - 香草醛提取物符合同一性的定义和标准,并受§169.175对香草提取物规定的成分标签声明的任何要求,但§169.3(c)中定义的每个香草成分单位除外。 ),其中含有的物品中还含有不超过1盎司的香草醛。

(b)食物的指定名称是“香草 - 香草醛提取物_折叠”或“_折香草 - 香草醛提取物”,紧接着是“含有香草醛,一种人造香料(或调味剂)”。名称中的空白填写整数(忽略分数),表示香草成分单位数加上每加仑香草素加入的香草素数。但是,如果物品的强度小于2倍,则名称中省略术语“_-折叠”。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81 香草-香草醛调味料。

((a)香草 - 香兰素调味剂符合标识的定义和标准,并受§169.180对香草 - 香草醛提取物处方成分的标签声明的任何要求,但其乙醇含量低于35%(体积) 。

((b)食物的指定名称是“香草 - 香草素调味_折叠”或“_折香草 - 香草醛调味剂”,紧接着是“含有香草醛,一种人造香料(或调味剂)”。名称中的空白填写整数(忽略分数),表示香草成分单位数加上每加仑香草素加入的香草素数。但是,如果物品的强度小于2倍,则名称中省略术语“_-折叠”。

回到顶部

调味品FDA认证标准暨法规21 CFR PART 169.182 香草-香兰素粉。

(a)香草 - 香草醛粉符合身份的定义和标准,并受§169.179对香草粉规定成分的标签声明的任何要求,但§169.3(c)中定义的每个香草成分单位除外在其中含有的物品中还含有不超过1盎司的香草醛。

(b)食物的指定名称是“香草 - 香草醛粉_折叠”或“_折香草 - 香草醛粉末”,紧接着是“含有香草醛,一种人造香料(或调味剂)”。如果糖是可选的混合成分,“糖”一词可能会取代名称中的“粉末”一词。名称中的空白填写整数(忽略分数),表示每8磅物品的香草成分单位数加上香草素的加入量。但是,如果物品的强度小于2倍,则从名称中省略术语“_-折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