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背景
根据21 CFR Part 108 & 113/114规定,出口到美国的**酸化食品(AF)和低酸罐头食品(LACF)**必须完成:
- 工厂备案(FCE Registration)
- 产品工艺申报(SID Filing)
否则产品将被美国海关(US CBP)拒绝入境或FDA扣留。
二、我们提供的注册服务
三、服务对象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下企业或产品:
- 玻璃瓶装/铁罐装/软袋装食品生产商
- 使用高温灭菌、酸化技术的酱菜、果蔬制品、调味料、罐头等出口企业
- 无菌灌装食品(如UHT奶、果汁、浓缩饮料)
- 海外食品品牌委托国内OEM工厂生产的美销产品
四、服务优势
五、成功案例示例
六、立即开始注册流程
如您正在生产出口美国的酸化或低酸罐头产品,欢迎联系费罗莎科技,我们将为您提供:
- 免费初步产品合规判断
- 个性化注册路径建议
- 注册所需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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