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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化食品是什么?FDA FCE注册、SID工艺申报与Scheduled Process要求详解

酸化食品(Acidified Food)出口美国并非只做普通食品FDA注册。符合21 CFR Part 114要求的商业…

泡菜、酸黄瓜、辣椒酱、腌制蔬菜、调味酱等食品出口美国时,
企业经常会遇到几个不同于普通食品FDA注册的概念:

  • Acidified Foods(酸化食品);
  • Low-Acid Canned Foods(低酸罐藏食品,LACF);
  • FCE;
  • SID;
  • Scheduled Process;
  • Process Filing。

这些并不是普通的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换了一个名称,
而是美国FDA针对特定酸化食品和低酸罐藏食品建立的一套
专项加工安全监管制度。

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
企业除了普通食品设施注册之外,
还可能需要完成:


FCE注册 + Scheduled Process建立 + Process Filing

并按照已经建立和申报的工艺参数进行实际生产。

本文从食品分类开始,
系统讲清楚酸化食品是什么、
什么产品可能属于AF或LACF、
FCE和SID分别代表什么、
Scheduled Process由谁建立、
FDA需要提交什么,
以及中国食品企业出口美国时应该怎样判断。

一、什么是Acidified Food酸化食品?

根据FDA法规,
Acidified Food通常是指:


原本属于低酸食品,
通过加入酸或者酸性食品进行酸化,
最终平衡pH达到4.6或以下,
且水活度(aw)大于0.85的食品。

这里有三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因素:

  1. 食品原本属于低酸食品;
  2. 通过人为加入酸或酸性食品进行酸化;
  3. 最终平衡pH ≤ 4.6,且aw > 0.85。

因此,
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产品最终检测出来
pH低于4.6,
就直接认定它属于Acidified Food。

二、为什么“pH ≤ 4.6”不等于一定属于酸化食品?

这是企业最容易误判的地方之一。

FDA所说的Acidified Food,
重点并不只是最终pH数值,
还需要看这个食品:

  • 原始食品性质;
  • 是否属于低酸食品;
  • 是否人为加入酸;
  • 是否加入酸性食品;
  • 最终水活度;
  • 储存和销售条件。

例如,
某些水果本身天然就是酸性食品,
即使其pH低于4.6,
也不意味着其法规分类一定属于Acidified Food。

所以:


“天然酸性食品”与“酸化食品”不能简单划等号。

三、哪些产品可能属于Acidified Food?

FDA法规中提到的酸化食品可能包括:

  • 豆类;
  • 黄瓜;
  • 卷心菜;
  • 朝鲜蓟;
  • 花椰菜;
  • 辣椒;
  • 部分热带水果;
  • 鱼类;
  • 上述食品的组合。

在中国企业实际出口项目中,
还经常会遇到:

  • 酸黄瓜;
  • 泡椒;
  • 腌制蔬菜;
  • 酸化豆类;
  • 部分辣椒制品;
  • 部分酱料;
  • 部分调味食品;
  • 其他常温密封保存的酸化产品。

但是否真正属于21 CFR Part 114所说的Acidified Food,
仍然必须结合:


配方 + 原料性质 + pH + aw + 加工方式 + 包装方式 + 储存条件

进行判断。

四、哪些食品被排除在Acidified Food定义之外?

FDA法规对部分产品进行了排除。

典型包括:

  • Carbonated Beverages —— 碳酸饮料;
  • Jams —— 果酱;
  • Jellies —— 果冻类产品;
  • Preserves —— 部分果蔬蜜饯或保存食品;
  • 本身属于酸性食品的产品;
  • 符合特定条件、仅含少量低酸成分的酸性食品;
  • 需要全程冷藏储存、配送和零售的食品。

因此,
市场名称中出现:

  • pickled;
  • pickle;
  • sauce;
  • preserved;

都不能单独决定法规分类。

五、什么是Low-Acid Canned Food低酸罐藏食品?

LACF全称:


Low-Acid Canned Foods

FDA法规意义上的LACF,
通常是指:

  • 经过热加工;
  • 包装在Hermetically Sealed Container密封容器中;
  • 最终平衡pH > 4.6;
  • 水活度aw > 0.85。

需要注意的是:


“Canned”并不意味着包装必须是金属罐头。

在FDA法规语境中,
玻璃瓶、软袋、托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密封容器,
也可能属于LACF监管范围。

六、酸化食品AF和LACF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项目 Acidified Food LACF
常用简称 AF LACF
最终平衡pH ≤ 4.6 > 4.6
水活度 通常 > 0.85 > 0.85
核心控制思路 酸化、pH及其他关键因素控制 商业无菌及相应热加工等关键因素控制
主要法规 21 CFR Parts 108 / 114 21 CFR Parts 108 / 113

七、酸化食品为什么受到FDA特别监管?

酸化食品和低酸罐藏食品属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
非常重要的一类产品。

FDA对这类食品建立专门工艺控制制度,
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防止:


Clostridium botulinum及其他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微生物风险。

因此,
FDA不仅关注最终产品的pH检测结果,
还关注:

  • 工艺是怎样建立的;
  • 酸化方法是什么;
  • 热处理方式是什么;
  • 哪些因素属于Critical Factors;
  • 企业生产时是否真正按照Scheduled Process执行;
  • 是否保留相应生产和监控记录。

八、酸化食品出口美国,需要做哪些FDA项目?

对于符合Acidified Food定义的境外商业加工设施,
不能只办理普通食品FDA设施注册。

通常需要分别理解以下几个层面:

  1.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2. Food Canning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FCE);
  3. Scheduled Process建立;
  4. Process Filing;
  5. SID;
  6. 21 CFR Part 114持续生产控制;
  7. 适用的其他食品进口及FSMA要求。

九、普通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和FCE是一回事吗?

不是。

这是AF/LACF企业非常容易混淆的两个FDA注册项目。

项目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FCE Registration
监管目的 一般食品设施注册 AF / LACF专项加工设施注册
适用范围 符合注册要求的食品设施 生产、加工或包装AF/LACF的商业加工设施
典型识别信息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信息 FCE Number
是否等同 不等同

FDA的电子AF/LACF系统本身就与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系统关联。

因此对于需要进行AF/LACF电子申报的设施,
通常需要先正确处理食品设施注册信息,
并在系统中识别相关的Acidified / Low-Acid Food Processor活动。

十、什么是FCE?

FCE全称通常理解为:


Food Canning Establishment

生产、加工或包装符合要求的AF/LACF的商业加工设施,
需要向FDA进行相应的Food Canning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FDA会为相应加工设施建立:

FCE Number

FCE用于识别具体的加工地点,
并进一步与该设施提交的Process Filing关联。

十一、FCE是按公司还是按工厂?

FCE核心对应的是:

具体Physical Processing Facility。

因此,
判断FCE时需要关注实际:

  • 加工地点;
  • 生产设施;
  • 加工活动。

不能简单按照集团公司名称或品牌数量理解。

十二、贸易公司、进口商需要自己做FCE吗?

FDA明确指出,
FCE和Process Filing要求主要针对:


Commercial Processor

即实际制造、加工或包装AF/LACF的商业加工设施。

普通:

  • 批发商;
  • 进口商;
  • 经销商;
  • 经纪商;

本身并不会仅因为参与贸易而自动成为FCE注册主体。

但是相关进口商或经销商需要确保其所代表的加工企业
已经满足适用的FCE和Process Filing要求。

十三、只有FCE Number是不是就可以出口?

不是。

这是AF/LACF合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区别:


FCE Registration ≠ Process Filing

工厂完成FCE注册,
只解决了加工设施注册的问题。

对于实际生产的酸化食品,
企业还需要针对相应产品和容器等条件
完成Scheduled Process以及Process Filing。

十四、什么是Scheduled Process?

Scheduled Process可以理解为:


针对特定食品和生产条件建立的一套经过科学确定的加工控制方案。

对于酸化食品,
Scheduled Process的目标是确保在规定生产条件下,
产品能够达到并保持不会允许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微生物生长的状态。

根据具体产品,
Scheduled Process可能涉及:

  • 产品配方;
  • 酸化方法;
  • 最终平衡pH;
  • 加工时间;
  • 加工温度;
  • 盐浓度;
  • 糖浓度;
  • 防腐剂;
  • 容器规格;
  • 其他Critical Factors。

十五、Scheduled Process可以由工厂自己随便制定吗?

不可以把它理解成普通的内部SOP。

21 CFR 114.83要求,
酸化食品的Scheduled Process应由:


通过适当培训和经验,
对酸化食品的酸化和加工拥有专业知识的qualified person建立。

行业中经常把承担这一工作的专家或机构称为:

Process Authority

但更准确的法规理解是:
FDA要求的是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资质能力的人员建立工艺,
并不是FDA给某一家商业机构颁发一个所谓
“FDA认证Process Authority证书”。

十六、Process Authority一般会评估什么?

根据具体产品和生产方式,
工艺建立过程中通常需要评估:

  • 食品原始酸度;
  • 最终平衡pH;
  • 水活度aw;
  • 配方比例;
  • 酸化剂;
  • 酸化方法;
  • 产品颗粒或固液状态;
  • 容器类型;
  • 容器尺寸;
  • 装量;
  • 热处理方式;
  • 时间及温度;
  • 防腐体系;
  • 其他影响产品安全性的关键因素。

最终形成的工艺依据,
通常也是后续Process Filing的重要技术基础。

十七、什么是Process Filing?

Process Filing指商业加工商按照FDA要求,
把已经建立的Scheduled Process相关信息提交给FDA。

对于Acidified Food,
目前使用:


Form FDA 2541e — Food Process Filing for Acidified Method

FDA要求商业加工商针对相应酸化食品及容器规格
提交Scheduled Process信息。

十八、酸化食品Process Filing什么时候提交?

根据FDA相关法规和指导文件,
商业加工商需要:


在注册后的规定期限内,
并且在包装新的酸化食品产品之前,
向FDA提交Scheduled Process信息。

FDA指导文件进一步说明,
酸化食品Process Filing通常应:

  • 不晚于注册后60天;
  • 并且在包装任何新的相关产品之前完成。

因此,
不能理解成:

“先生产出口,之后有时间再补SID。”

十九、什么是SID?

SID全称:


Submission Identifier

SID用于识别一份具体的Process Filing。

可以简单理解为:


FCE识别加工设施,
SID识别具体工艺申报。

FCE Number与SID结合,
可以对应到具体的Process Filing。

二十、一个产品是不是只需要一个SID?

不一定。

FDA要求Process Filing与具体:

  • 食品;
  • 产品形态;
  • 容器尺寸;
  • 容器类型;
  • 加工方法;
  • Scheduled Process。

等条件相关。

因此,
同一个商业产品如果存在:

  • 不同瓶型;
  • 不同罐型;
  • 不同容器尺寸;
  • 不同加工方式;
  • 可能影响工艺安全性的配方或产品形态变化;

就不能简单默认全部共用一个SID。

二十一、500克和1千克包装可以共用一个SID吗?

不能仅凭产品名称相同就判断可以共用。

FDA明确要求Scheduled Process
针对每一种酸化食品的相应容器尺寸进行申报。

容器尺寸可能影响:

  • 热传递;
  • 加热时间;
  • 产品冷点;
  • 加工参数;
  • 最终安全性。

因此,
新增包装规格前应先检查现有Process Filing
是否覆盖新的生产条件。

二十二、玻璃瓶换成软袋,需要重新判断SID吗?

需要重新评估。

不同容器类型可能改变:

  • 热传递条件;
  • 容器尺寸;
  • 密封特性;
  • 加工时间;
  • 工艺关键因素。

因此,
企业不能只因为:

“配方没有变”

就认为原来的Scheduled Process和SID一定仍然适用。

二十三、配方发生变化以后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SID吗?

也不能直接这样判断。

如果配方变化可能影响:

  • pH;
  • 酸化速度;
  • 水活度;
  • 盐浓度;
  • 糖浓度;
  • 防腐体系;
  • 热传递;
  • 其他Critical Factors;

则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重新评价。

必要时还需要重新建立或调整Scheduled Process,
并处理相应的Process Filing。

二十四、FCE和SID是不是FDA批准证书?

不是。

FCE属于加工设施注册,
SID用于识别工艺申报。

不能把:

  • FCE Number;
  • SID;
  • Process Filing;

宣传成:

“FDA已经认证我们的产品”

或者:

“FDA已经批准我们的生产工艺”

企业仍然对实际产品、加工工艺和食品安全合规承担责任。

二十五、FDA收到Process Filing后是不是就代表工艺永远没问题?

不能这样理解。

FDA后续仍可能:

  • 审查Process Filing;
  • 检查加工设施;
  • 检查工艺实际执行情况;
  • 核对Critical Factors;
  • 检查生产记录;
  • 评价工艺是否充分保护公共健康。

如果实际生产没有按照已经建立并申报的Scheduled Process进行,
仍然可能构成合规问题。

二十六、完成FCE和SID以后,生产时最重要的是什么?

最重要的不是“拿到号码”,
而是:


实际生产持续符合Scheduled Process。

例如企业需要根据适用工艺持续控制:

  • 酸化方法;
  • 配方;
  • 产品平衡pH;
  • 温度;
  • 时间;
  • 关键成分浓度;
  • 其他Critical Factors。

二十七、酸化食品生产企业需要测pH吗?

需要根据法规和Scheduled Process
对产品酸化过程进行充分控制。

FDA酸化食品法规要求企业进行足够频率的测试,
确保:


Finished Equilibrium pH不高于4.6。

对于不同pH范围,
使用的测试方法和仪器精度也需要符合适用法规要求。

二十八、企业还需要保留生产记录吗?

需要。

AF/LACF不是只进行一次FDA申报就结束。

生产企业还需要按照适用法规保存相应记录,
用于证明:

  • 产品按照Scheduled Process生产;
  • 关键因素得到监控;
  • pH得到适当控制;
  • 生产偏差被识别和处理;
  • 容器及加工系统受到适当控制。

二十九、酸化食品生产人员是否有培训要求?

有。

21 CFR 114.10对酸化食品加工和包装操作
设有相应监督要求。

适用的加工操作应当在完成规定培训课程的人员监督下进行。

行业实践中经常会涉及:


Better Process Control School(BPCS)

因此,
企业不仅需要解决FCE和SID,
还应确认实际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体系是否满足适用培训要求。

三十、FCE/SID和食品FDA两年续期是什么关系?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和FCE属于不同的注册体系。

普通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需要按照FSMA相关要求,
在偶数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Biennial Renewal。

FCE及Process Filing则属于AF/LACF专项体系。

企业应分别管理:

  •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状态;
  • U.S. Agent;
  • UFI / DUNS;
  • FCE;
  • Process Filing;
  • SID;
  • Scheduled Process文件。

不能认为完成普通食品FDA续期以后,
FCE/SID相关要求就自动全部解决。

三十一、进口美国时FDA会核对FCE和SID吗?

会。

FDA在进口审查过程中会核对AF/LACF产品相关:

  • 制造商或加工商;
  • FCE Number;
  • SID;
  • 相关Process Filing信息。

FDA会将进口申报信息与内部系统中的登记和工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

如果信息:

  • 缺失;
  • 不匹配;
  • 没有适用Process Filing;

FDA可能要求补充信息,
也可能对货物采取扣留或拒绝入境等监管措施。

三十二、没有FCE或者SID会有什么风险?

如果产品本身属于必须进行AF/LACF注册和Process Filing的食品,
但加工商没有完成适用要求,
可能面临:

  • 进口审查问题;
  • FDA要求补充资料;
  • Detention;
  • Refusal of Admission;
  • FDA检查发现违规;
  • Warning Letter;
  • Import Alert相关风险。

因此,
不能等货物已经到达美国口岸,
再开始判断产品是不是Acidified Food。

三十三、FDA近年的执法重点说明了什么?

从FDA公开Warning Letter可以看到,
AF/LACF企业经常出现的问题包括:

  • 只有FCE,没有Process Filing;
  • 部分产品没有对应SID;
  • Scheduled Process不是由qualified person建立;
  • 实际生产没有按照Scheduled Process执行;
  • 没有充分监控Finished Equilibrium pH;
  • 工艺参数变化后没有重新评价;
  • 缺少必要生产及监控记录。

这也说明:


FCE/SID的核心并不是“取得编号”,
而是建立并持续执行符合要求的加工控制体系。

三十四、酸化食品还需要Prior Notice吗?

如果食品属于进入美国需要进行Prior Notice的进口食品,
FCE和SID并不能替代Prior Notice。

可以简单理解:

项目 解决的问题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食品设施注册
FCE AF/LACF加工设施专项注册
SID / Process Filing 具体Scheduled Process申报
Prior Notice 具体食品货运进入美国前的预先通知

三十五、FCE/SID能替代FSVP吗?

不能。

FSVP主要涉及美国进口方对外国食品供应商的验证责任,
而FCE/SID主要涉及AF/LACF加工设施及工艺申报。

因此:


FCE + SID ≠ FSVP

相关企业应分别判断不同法规义务。

三十六、酸化食品也需要符合食品标签要求吗?

需要。

完成FCE和Process Filing并不代表产品标签已经合规。

产品还应根据适用要求确认:

  • Statement of Identity;
  • Ingredient List;
  • Allergen Declaration;
  • Nutrition Facts;
  • Net Quantity;
  • 制造商或经销商信息;
  • 适用的营养和健康相关声明。

三十七、企业怎样判断自己的产品是不是AF/LACF?

建议不要只发一个产品名称进行判断。

比较有价值的信息至少包括:

  1. 产品名称;
  2. 完整配方或主要组成;
  3. 原始食品性质;
  4. 最终平衡pH;
  5. 水活度aw;
  6. 是否主动加入酸;
  7. 使用什么酸化剂;
  8. 包装方式;
  9. 容器材质和尺寸;
  10. 是否Hermetically Sealed;
  11. 热加工方式;
  12. 是否常温储存;
  13. 是否全程冷藏;
  14. 预计保质期。

根据这些信息,
才能进一步判断产品更可能属于:

  • 普通酸性食品;
  • Acidified Food;
  • LACF;
  • 水活度控制产品;
  • 需要冷藏的食品;
  • 其他食品监管路径。

三十八、酸化食品FDA合规的正确流程是什么?

从实际项目角度,
可以按下面的顺序理解:

  1. 第一步:产品法规分类
    判断产品是否真正属于AF、LACF或其他食品类型。
  2. 第二步:确认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检查加工工厂是否完成适用的食品设施注册。
  3. 第三步:确认FCE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AF/LACF加工设施进行FCE注册。
  4. 第四步:建立Scheduled Process
    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qualified person根据产品及加工条件建立工艺。
  5. 第五步:Process Filing
    使用对应FDA表格提交Scheduled Process信息。
  6. 第六步:确认FCE / SID信息
    建立加工设施和具体Process Filing之间的对应关系。
  7. 第七步:按Scheduled Process生产
    不能把申报工艺和实际工艺分开。
  8. 第八步:建立记录体系
    保存pH、加工参数、Critical Factors及其他适用记录。
  9. 第九步:处理进口合规
    根据产品继续判断Prior Notice、FSVP、标签等要求。

三十九、FCE/SID常见误区有哪些?

误区1:pH小于4.6就是Acidified Food

错误。
还要结合食品本身是否为低酸食品、
是否通过加入酸进行酸化以及水活度等因素判断。

误区2:完成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就不需要FCE

错误。
普通食品设施注册与AF/LACF专项注册属于不同监管要求。

误区3:有FCE Number就可以出口所有酸化产品

错误。
适用产品还需要对应的Scheduled Process和Process Filing。

误区4:一个工厂只需要一个SID

错误。
SID对应具体Process Filing,
不同产品、容器尺寸、加工条件可能需要分别申报。

误区5:SID就是FDA产品批准号

错误。
SID是Submission Identifier,
不是FDA上市批准号。

误区6:Process Authority必须拿到FDA颁发的资格证

法规重点是建立Scheduled Process的人
必须具备适当培训、经验和酸化加工专业知识,
不能简单理解为FDA建立了一个商业机构认证名单。

误区7:配方没变,换瓶子不用管

不一定。
容器尺寸和类型可能影响加工工艺,
应重新确认Scheduled Process是否仍然适用。

误区8:完成SID以后生产工艺可以自己调整

错误。
如果修改可能影响关键因素,
应进行适当的专业评估,
并根据情况更新相应工艺申报。

四十、酸化食品FCE/SID常见问题FAQ

1. FCE是什么?

FCE是Food Canning Establishment相关设施注册识别信息,
用于识别生产、加工或包装适用AF/LACF产品的加工地点。

2. SID是什么?

SID是Submission Identifier,
用于识别具体Process Filing。
FCE Number和SID共同帮助识别具体加工设施及工艺申报。

3. 酸化食品用哪个Process Filing表格?

目前酸化食品通常使用
Form FDA 2541e — Food Process Filing for Acidified Method。

4. LACF也用2541e吗?

不一定。
FDA针对不同LACF加工方法设有FDA 2541d、2541f、2541g等相应表格,
应根据实际加工方法选择。

5. 一个产品不同规格要不要多个Process Filing?

需要根据具体容器尺寸和Scheduled Process判断。
FDA要求针对每一种酸化食品的相应容器尺寸提交工艺信息。

6.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和FCE可以二选一吗?

不能简单二选一。
如果企业同时属于一般食品设施注册范围并从事受AF/LACF法规监管的加工活动,
需要分别满足适用要求。

7. FCE需要每两年续期吗?

不要把FCE直接套用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的偶数年Biennial Renewal概念。
两套制度应分别管理。

8. 工厂搬地址后原FCE还能直接使用吗?

工厂物理加工地点发生变化时,
需要按照FDA相应FCE注册程序处理,
不能简单把旧加工地点的编号直接用于新的加工地点。

9. SID可以用于任何进口商吗?

SID的核心是识别具体加工设施和Process Filing,
不是某一个进口商的商业授权编号。
进口申报时仍需要确保制造商、FCE、SID和具体产品信息能够正确匹配。

10. 有了FCE和SID还要做食品FDA注册吗?

如果设施属于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适用范围,
仍然需要满足相应食品设施注册要求。
FCE/SID不能替代普通食品设施注册。

四十一、总结:FCE和SID的核心不是“拿号”,而是工艺合规

对于酸化食品和低酸罐藏食品,
FDA监管逻辑与普通食品设施注册存在明显区别。

企业需要理解三个不同层次:


工厂是谁 → FCE
产品如何安全加工 → Scheduled Process
这个工艺如何向FDA申报 → Process Filing / SID

因此,
真正的AF/LACF合规不能简化成:

“申请一个FCE,再申请一个SID。”

更完整的逻辑应当是:

  1. 首先正确判断产品分类;
  2. 确认加工设施注册要求;
  3. 由qualified person建立适用Scheduled Process;
  4. 完成对应Process Filing;
  5. 实际生产持续遵守已建立的工艺;
  6. 保留相应生产和监控记录;
  7. 进口时确保FCE、SID和实际产品准确对应。

ALL REG提醒

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Acidified Food或LACF,
不能只依据:

  • 产品名称;
  • 是否叫“罐头”;
  • 是否添加醋;
  • 单次pH测试结果;
  • 是否使用玻璃瓶。

应当综合考虑:


产品配方、天然酸度、最终平衡pH、水活度、
加工方式、包装系统、储存条件和Scheduled Process。

特别需要注意:

  •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与FCE不是同一个注册;
  • FCE不能替代Process Filing;
  • SID不是FDA产品批准号;
  • Scheduled Process应由具备相应培训和经验的qualified person建立;
  • 不同产品、容器尺寸和加工条件可能需要不同Process Filing;
  • 实际生产必须持续符合Scheduled Process;
  • 进口时FDA可能核对FCE和SID信息。

对于准备把泡菜、酸化蔬菜、辣椒制品、
调味酱、瓶装食品或罐藏食品出口美国的企业,
建议在量产和出货前先完成产品法规分类,
再决定是否进入AF/LACF专项合规路径。


FDA官方参考资料

  • FDA — Acidified & Low-Acid Canned Foods Guidance Documents & Regulatory Information
  • FDA —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 Process Filing for Acidified and Low-Acid Canned Foods
  • FDA —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and Process Filing for Acidified and Low-Acid Canned Foods: Electronic Submissions
  • FDA — Form FDA 2541, Food Canning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 FDA — Form FDA 2541e, Food Process Filing for Acidified Method
  • FDA — Guidance for Industry: Submitting Forms for Food Canning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and Food Process Filing
  • 21 CFR Part 108 — Emergency Permit Control
  • 21 CFR Part 113 — Thermally Processed Low-Acid Foods Packaged in Hermetically Sealed Containers
  • 21 CFR Part 114 — Acidified F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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